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管局、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3年度長三角區域一地方标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皖市監函〔2023〕377号)要求(通知附後),我委将組織衛生健康領域标準項目的征集、遴選和申報工作。
11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9855108672(微信同号)
(卧濤科技:高企、專利商标版權代理、軟件著作權代理(不過包退)、科技成果評價、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财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指南的基本要求、申報範圍、立項重點、規定程序提出項目申請。申報材料紙質蓋章一式四份,于8月20日前送至省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處。
2023 年度長三角區域統一地方标準
制(修)訂項目申報指南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 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要求,按照區域重點标 準目錄、具體标準制定、标準實施監督三協同原則,構建層次 分明、結構合理的區域協同标準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标準化法》《地方标準管理辦法》《服務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實 施标準化工作指南》等規定, 發布 2023 年度長三角區域統一地
方标準制(修)訂項目(以下簡稱“長三角地方标準” )申報指南。
一、基本要求
1.依法依規,構建體系。 符合《标準化法》《地方标準管理 辦法》等對地方标準範圍的規定,與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緊 密相關,适宜在長三角區域統一和普遍推廣,且實施不會妨礙 商品、服務自由流通以及排除、限制市場競争的成熟技術(含
管理、服務等)要求。
2.突出重點, 服務需求。聚焦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 便利共享、生态環境共保聯治、區域産業協同創新、高水平協 同開放等方面急需,可以爲上述一體化發展目标和任務提供必 要支撐,且目前尚無相應的國家标準、行業标準,也尚未被納
入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制定計劃。
3.協商一緻, 強化實施。 一般由安徽省、上海市、江蘇省、
浙江省四地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協商一緻後共同提出。各提
出單位對推動标準實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據、政策或措施。
4.廣泛參與、保障有力。起草單位原則上各省(市) 不少于 一家,第一起草單位應能爲項目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起草 組應由來自四地的相關技術專家組成,并經四地省級有關行政 主管部門共同确認。項目負責人應從事相應領域的生産、服務、 管理或研究工作,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或相當職務,具備一
定的标準化基礎知識。
二、申報範圍和立項重點
本年度長三角地方标準的申報範圍和立項重點如下:
1.工業和生态環境:
促進“ 區域産業協同創新” 的智能制造、智能交通、工業大數 據、互聯網和循環利用技術等。生态環境質量、生态環境風險 管控、生态環境治理與修複、污染物排放控制、廢棄物綜合利
用、碳排放限額、碳清除、綠色低碳園區(工廠) 等。
2.服務業:
服務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綠色(低碳) 出行、綠色智能家電服務、民宿經濟、交通運輸服務、餐飲節
約等。
3.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提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推動區域“公共服務便利共
享” 的水利水務、氣象服務、公共交通、養老服務、公共文化體
育、政務服務、衛生健康、認證監管等。
三、申報材料和報送要求
1.申報材料
紙質材料包括:長三角區域統一地方标準立項申請書(以下 簡稱“ 《立項申請書》 ”,格式見附件),需加蓋各提出單位和項 目第一承擔單位(起草單位中,在所在省(市)排首位的單位)
公章。
電子材料包括: 《立項申請書》 (加蓋公章的 PDF 掃描件),
标準草案(按照 GB/T 1.1-2020 要求編寫)。
2.時間要求
本年度長三角區域統一地方标準項目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爲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電子材料送達日期爲準)。
3.報送要求
紙質材料(一式四份)由項目第一提出單位(第一起草單位 所在省(市)的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寄送所在省(市)
市場監管局